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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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要交物业费,一楼要交电梯费,依据在这里!

发布时间:2019/11/21  来源:   点击次数:1729

《物权法》有两个司法解释:

1、《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9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46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9]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OO九年五月十五日

为正确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注解

以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为由,拒交物业费,法院不支持

第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

(二)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

前款所称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注解

未装修未入住(未享受物业服务),不交物业费,法院不支持;住一楼的业主(无需使用电梯),为什么要交电梯电费和维保费的公摊费用。

第七条 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注解

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者缴纳物业费,但其没交,业主承担交费义务。

第八条 业主大会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

第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的,按照本解释第六条规定处理。

注解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未签订新的合同,物业公司继续提供管理服务,能否收取物业费,关键看,业主委员会是否要求物业企业退出。如果没有要求物业公司退出,可以收;反之,不能收取。

第十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一条 本解释涉及物业服务企业的规定,适用于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所称其他管理人。

第十二条 因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实施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的行为引起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本解释关于业主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解释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空置房为什么要交物业费?

通俗易懂告诉您

01

物业公司提供的是公共服务,你没住,服务内容没减少,服务质量没降低。

02
物业服务的对象是全体业主,当然也包括你。你没享受到物业服务,不是物业不提供服务,而是因为你个人的原因,你没有居住。
03
业主不能以放弃权利为由拒绝履行义务。未居住的业主不能以“我没享受到服务”、“我不需要服务”等为理由而拒绝履行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法定义务。
04
服务是商品。物业服务也是商品,既有使用价值,也有成本支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05
空置房不缴纳物业费,既侵犯了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切身利益。打个比喻,大家都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小区可以种5颗树,因为个别业主不缴费,小区只能种三棵树。
06
业主缴纳物业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使房屋资产保值、增值。

空置房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肯定的。但个别省市对空置房物业费缴纳的标准则有不同的规定。例如湖北省规定空置房物业费第一年按7折优惠,第二年起全额缴纳。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应按当地物价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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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请您尽量配合我们的物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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