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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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及安全

发布时间:2016/10/26  来源:   点击次数:2395

一.  防火

1.      请合理分配家庭用电,使用安全性能合格的电器。

2.      应定期检查线路、电器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3.      应尽量避免同一线路、接线板负荷过重等不规范用电行为。

4.      请勿在房间内存放危险或易燃易爆物品。

5.      打火机及其它危险物品应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应经常教育儿童不要玩火。

6.      建议小区业主/住户家中配备灭火器等器材和逃生工具,并掌握使用方法,以防意外。

7.      居住在小区内的老年人,其子女应高度关注防火和安全,在老年人身边无人时,应委托他人定期上门检查,以防万一。

8.      业主在小区公共区域燃放烟花爆竹,须遵守《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节假日管理处会在小区门外指定地点供业主/住户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小区里焚烧香烛、冥币等各种物品。

9.      业主/住户不得擅自动用公共部位的消防设备及器材,并有责任保持通道的畅通。

10.   一旦发生火灾,要保持镇静,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同时通知监控中心,如时间许可通知相邻业主/住户。

11.   逃身时应走应急通道迅速撤离,严禁使用电梯。

12.   业主/住户应注意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安全逃身知识和技巧,积极配合,参与管理处组织的消防活动。

二.  危险品

业主/住户不得在其房间内或小区的任何部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它危险物品,若因此而造成对他人的伤害或触犯法律,将由该业主/住户承担全部责任。

三.  家居安全

业主/住户外出或睡觉时,请锁闭门窗,以防作案人入室行窃。业主/住户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关闭煤气、供热和自来水总阀,切断电源。业主/住户应通过安全途径聘请家政、家教人员,并陪同其至管理处登记并办理小区出入证。本小区分户门采用的是防盗门锁,使用时钥匙不要放在非家属成员处,以确保财产安全。

四.  遇台风、雷暴雨的处理

当业主/住户接获台风警报、雷暴雨信息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      将放入阳台或露台非固定物件转移至室内安全地方,以防物件受风力影响从高空坠落,伤及他人及其财产。

2.      检查阳台地漏是否排水正常。

3.      尽可能不要使用家用电器,切断电源,以防家用电器遭雷击。

4.      商铺检查店面招牌、广告牌、灯箱等是否坚固和安全可靠,避免物件受风力和雷击等影响,伤及他人。

五.  公共区域安全

1.      注意自身安全:业主/住户在小区的共用设施活动时,要注意人身安全和提醒未成年人注意安全。在车道上行走,要注意避让车辆,在行人道上行走,要注意台阶、花坛护栏等障碍物,在水景边观赏,要防止落水或跌跤,在健身设施或儿童乐园设施内活动,更要合理、安全的使用这些设施的使用极限,儿童在玩耍时,应有成年人看护,如业主/住户使用这些设施不当而造成的伤害,须自行承担责任。

2.      注意他人安全,请业主/住户不要在窗台、阳台边放置容易坠落的花盆、物品,不要把垃圾、物品从窗外抛出,也不要在小区非体育设施内开展踢足球、打排球等容易伤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活动,如果因此而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伤害,须由责任人承担。

六.  紧急联络方式

一旦业主/住户家中发生紧急情况且无人在家时,管理处将根据业主/住户在入伙时填写的《业主资料登记表》中的联系方式及时与业主出的联系,如果通讯号码发生变更,请及时通知管理处,以防失去联系。当房屋的使用人发生变化时,请及时通知管理处,办理相关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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